圖書館閱覽規則
一.本館採開架式,私人物品除紙筆外,不得攜入。
二.圖書報章雜誌,閱畢後,請放回原處。
三.所取閱之圖書,不得圈點、批註、折角或污損。
四.館內不高聲談論朗誦、飲食,室內務保持肅靜、清潔。
五.如有竊取或損毀書籍情事,除負賠償外,並依相關規定處理。
六.就位離位時應儘量避免出聲。